人權政策

人權政策

江興嚴格遵守當地勞動法規並遵循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,包含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、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及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》等相關精神與基本規範,保障員工之基本人權,有尊嚴的對待及尊重所有受薪同仁,包含契約人員、建教生等。

 

(一)尊重職場人權

本公司遵守勞基法之規定,從未雇用童工從事工作。基於國民就業機會平等之基本人權,本公司在僱用員工時,完全以專業能力及經驗為依據,從未以種族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婚姻、容 貌、身心障礙等身分為由,予以不同考量。


(二)安全勞動環境

為提供員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,本公司針對高風險作業,採取作業管制,強化作業風險管理,降低職災發生率。每月實施安全活動與點檢、參加無災害工時申報活動,並建立安全體感訓練道場,藉由廠內危害較多的項目進行教育訓練。


(三)培育專業人才

為開發員工潛能,本公司提供豐富訓練課程,以提升員工職涯發展所需之知識及技能。本公司教育訓練體系區分為:新進人員訓練、廠內階層別訓練、廠外專業別訓練、英/日語訓練及海外研修等訓練。


(四) 多元溝通管道

為確保本公司勞資雙方溝通管道順暢,定期召開勞資會議,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,並設有申訴及檢舉管道,傾聽員工的意見,也依據法令所賦予員工之權利,由員工自行決定結社意願,對於結社自由,公司不干預、亦不介入,維持和諧勞資關係。